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 “金龙鱼饵”杯云南省第二十九届钓鱼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钓鱼协会 二、承办单位 省钓鱼俱乐部联谊会 海仙渔具 三、冠名支持单位 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成都钓鱼人钓具有限公司 苗苗渔具 澄江县钓鱼协会 澄江牛食河水产养殖基地 五、日期及地点 2015年5月14日至17日在澄江县牛食河垂钓基地举行 六、参加办法 (一)云南省钓鱼协会的所有团体会员单位均可组队报名参赛。 5月5日前或报满85个队时报名截止。 (二)州、市钓鱼协会可报1个中青年队和1个老年队,其它会员单位(省级各机关、干休所钓协、县钓协、各钓鱼俱乐部)每单位可报一个队。上届、本届、下届承办全省钓鱼比赛单位可报中青年和老年队各2个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3人,无领队可由参赛运动员兼任。报女子队可不占单位名额。 (三)运动员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为老年组,其它年龄为中青年组。如一个队包含有老年人和中青年人,则视为中青年队,参加中青年组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性别不限,但老年组男、女年龄均限75岁以下。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此项比赛。报到时运动员必须交验身体健康证明和参赛期间人身安全保险证明,超龄人员积极要求参加比赛的必须提交有家属签字的身体健康承诺书方可报名参赛。 七、比赛项目 (一)手竿钓鲫鱼尾数赛;(指定公饵:四川金龙鱼饵) 狂道鲫1#
狂道鲤1#
狂道草1#
麝香鲫
鲫鱼套餐
开口料
超级诱饵
米之诱1号
新四季
拉丝粉
快鱼竞技线
旗鱼防晒服
金龙帽
(二)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指定公饵:四川金龙鱼饵) (三)抛竿钓混养三尾鱼总重量赛。 八、比赛办法 (一)手竿比赛青年组、老年组均竞钓4.5小时,各分3场进行,每场90分钟,抛竿比赛分两场进行,每场150分钟。 (二)鲫鱼尾数赛限用3.6米、混养鱼总重量赛限用4.5米手竿一支,线的一端必须固定在竿尖上,线长不得超过竿长0.3米,钩不得超过2只,必须挂漂垂钓,抛竿钓三属鱼总重量赛限用4.5米以上抛竿一
支(不得使用弹竿),钩不超过八只,不得挂漂、挂铃及使用有声、光、自动装置等垂钓设备。各项比赛均使用无倒刺钩,允许携带相同规格的备用竿,比赛中只能一副钓竿入水垂钓。 (三)每队三名运动员按报名顺序分别编在手竿鲫鱼尾数赛、手竿钓混养鱼总重量赛、抛竿钓三尾鱼总重量赛三个项目中轮换进行比赛,每项比赛现场抽签决定钓区与钓位。钓位确定后无特殊原因不能更换,进入钓位后,不得离开钓位,如需要离开钓位必须向裁判员报告同意后,方可离开。 九、比赛规则 (一)钓手的比赛垂钓水域以本位及左右邻位中点的延长线为准。手竿比赛时钓点距钓位的距离不低于竿长。抛竿比赛时钓点距钓位的距离不少于20米。抛竿比赛落点偏离本钓位的垂钓水域时,应主动收回重抛,否则裁判员可判其重新抛竿调整距离。 (二)运动员抽签进入钓位后,做赛前准备,钩线不得入水,比赛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挂饵垂钓,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未进入鱼护的鱼不计成绩。 (三)运动员钓获的鱼必须存入空心鱼护方为有效,钓起的鱼应即时放入鱼护,如未入鱼护再钓起鱼,则前未进入鱼护的鱼不计成绩,死鱼不计成绩。 (四)手竿钓尾数赛,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限用赛会统一发放的公饵——金龙鱼饵(自备饵料必须是金龙鱼饵公司出品的)抛竿钓三尾鱼重量赛饵料自备饵料品牌不限。禁用有毒物质,各项比赛赛前,赛中,赛后均不允许撒窝。 (五)自钓自取自存鱼,钓手越位(含越位后又归位)或缠绕他人鱼线及他人协助钓获的鱼不计成绩。 (六)每场比赛结束裁判员记录成绩运动员签字之后抽签,交换场地由裁判长统一指挥。 (七)树立良好的赛风,文明垂钓,服从裁判,遵守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八)爱护赛场设施和清洁卫生,不准乱丢垃圾,不准向钓池中泼水、吐痰、扔烟蒂等杂物。 (九)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加罚当场得分5分,弄虚作假和有意干扰他人比赛者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名次评定及奖励 (一)记分及名次评定 1、各项比赛均采用分场分组计分,每场按每组比赛的成绩排列名次,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依此类推,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各得所占名次分的平均分。 未钓获鱼的运动员按最多一组人数加1分记分。 2、个人单项比赛名次排列:以运动员在该项目各场比赛得分之和排列名次,得分少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比最优得分,再相同,取录名次内抽签决定,其它名次则名次并列。 3、个人三项全能,以运动员三个单项比赛得分之和排列名次,得分少者名次到前,得分相同,比各单项最优得分,再相同录取各次内抽签决定。 4、团体名次排列:以该队三名运动员在三项比赛中的得分之和排列名次,得分少者名次列前,分数相同比最优得分,再相同抽签决定。 (二)奖励 1、本届比赛设手竿钓鲫鱼尾数赛;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抛竿钓混合鱼三尾鱼总重量赛,三个项目个人单项奖,个人三项全能奖及团体总分五项奖励。中青年组、老年组个人各项前八名发给奖金和奖状。 2、团体总分取前六名各发给奖杯一座。 3、个人单项奖金:第一名6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400名、第四名350名、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50元、第七名200元、第八名150元。 4、参赛者均发给参赛纪念品。 十一、报名及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表必须加盖公章方为有效,请于2015年5月5日前邮寄(或传真)省钓鱼协会。 省钓鱼协会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拓东体育场3号门钓鱼协会收 邮编:650041 联系人:卢贵华:手机号13708476975 联系人:张继尧:手机号13708700738 电话:0871-3132558 传真:0871-3132558 (二)各参赛单位请于2015年5月14日下午13:00-17:00到澄江西都宾馆报到,提前报到一切费用自理。 (三)老年组运动员在报名时必须注明出生年月,报到时交验身份证。 十二、经费及其他 (一)各队报到时交报名费,每人100元。 (二)各队往返旅费,医疗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需要由大会统一安排的,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20元,不需要由大会统一安排的,即自行解决食宿问题的,不交食宿费,大会免费提供比赛期间的中餐及发奖仪式当天的晚餐。(因澄江住宿宾馆较多,但安排统一就餐较难,希望经常到澄江参赛人员选择自行安排食宿)。 (三)各团体会员单位报到时交2015年团体会费。 (四)请各参赛单位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驾驶、乘车、住宿、比赛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安全问题,各队应在参赛前自觉办理好参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人员身体健康原因或比赛和旅途中形成的意外,主、承办方不承担分任何责任。实行领队负责制,各队领队要切实负责避免发生一切问题。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省钓鱼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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