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五省区市“金龙·贵雾杯”钓鱼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 、主办单位:贵州省钓鱼协会
承办单位:贵州省钓鱼协会平坝垂钓基地
协办单位:
贵州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成都钓鱼人钓具有限公司
赞助单位:
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
贵雾茶业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
四海钓鱼频道 湖南快乐垂钓 湖北职场渔乐圈频道 中国钓鱼杂志 钓鱼杂志 垂钓杂志
二 、比赛日期及地点:
2015年6月26日-28日在贵州省贵安新区平坝农场内贵州省钓鱼协会平坝垂钓基地举行。
三 、竞赛项目:
1、3.6米手竿钓鲫鱼
2、3.6米手竿钓混合鱼
3、4.5米手竿钓混合鱼
4、个人总成绩
5、团体总成绩
四 、参加办法:
1、四川、云南、广西、重庆及贵州各选派12支代表队参赛,每队由三名运动员组成,其中一人兼任领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会员,年龄18-65周岁,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3、每队交参赛费900元。参赛人员每人配发钓鱼帽一顶,钓鱼服一件,鱼护一个。 4、若外省队名额未报满,由贵州省钓鱼协会派队补足。
五 、竞赛办法:
1、按各队报名运动员序号确定竞赛分组,
3.6米手竿钓鲫鱼比赛两场、
3.6米手竿钓混合鱼比赛两场,
4.5米手竿钓混合鱼比赛两场,
每场比赛时间70分钟 。
2、每场比赛均临场抽签决定钓位,钓位一经确定,不允许随意更换。
3、每场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总裁判长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时,未脫钩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
4、每支竿可挂1-2枚无倒刺钩,严禁使用有倒刺钩。
5、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为该钓位正前方水域,投竿时钓点若偏离本钓位垂钓区域,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 垂钓点应超过竿长距离,否则按违规处理。
6、运动员必须穿、戴大赛统一配发的衣、帽,一律使用大赛统一发送的空心鱼护,钓获的鱼计量结束后全部回塘。
运动员严禁夹带任何饵料及添加剂进入赛区。第一天未使用完的饵料第二天严禁带入赛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六 、成绩计算:
1、手竿钓鲫鱼以尾数计算成绩,手竿钓混合鱼以总重量计算成绩。
各组每场比赛均计算个人得分,第一名1分,第二名2分,……以此类推。
成绩相等,按并列名次运动员所占名次位置的平均分为每人得分。
“0”鱼获者按该组人数计分。弃权者为该组人数加1分计分。
2、手竿钓鲫鱼个人赛、手竿钓混合鱼个人赛成绩计算方法:
按运动员本人该项目两场比赛所获名次分之和计算该项目个人总分,总分少者名次列前。
若总分相等,先比较单场分,优者名次列前。
若再相等,则以该竞赛项目总尾数(总重量)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3、个人总成绩按每位运动员六场比赛所获名次分之和计算成绩,总积分少者名次列前。
若总积分相等,先比较单项个人总分,优者名次列前。
若再相等,则比较所有单场分,优者名次列前。
4、团体总成绩按各队三名运动员个人总成绩相加即为该队团体总成绩,总分少者名次列前。
若总分相等,可比较单项个人名次,优者的队名次列前。
七 、录取名次及奖励:
1、3.6米手竿钓鲫鱼、3.6米手竿钓混合鱼、4.5米手竿钓混合鱼各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
第一名1000元
第二名800元
第三名600元
第四名400元
第五名300元
第六名200元奖状各一本。
2、个人总成绩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第一名3000元
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800元
第五名600元
第六名400元奖状各一本。
3、团体总成绩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第一名15000元
第二名10000元
第三名8000元
第四名5000元
第五名4000元
第六名3000元
奖杯各一座,奖状各一本。
八、判罚规定:
1、犯规对他人比赛成绩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罚加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① 抽签后不按钓位入座而私自更换钓位者; ② 赛前、赛后等非比赛时间,在赛区或钓位上使钩、标入水者; ③ 竿长、线长超过规定者; ④ 未使用无倒刺钩或钩超过规定数量者; ⑤ 鱼获未入护而先投竿垂钓者(该鱼获无效并罚分); ⑥ 越位取鱼者(该鱼获无效并罚分); ⑦ 投竿超出本钓位垂钓区不主动收回,经劝告无效而继续垂钓者; ⑧ 投竿垂钓点未超过竿长而钓获鱼者,该鱼获无效并罚分。 ⑨ 故意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比赛者; ⑩ 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故意将鱼获入护者(该鱼获无效并罚分)。
2、犯规对他人比赛成绩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① 赛前或赛中以手投放诱饵者; ② 私藏鱼获或互相窜鱼者。
3、严重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
① 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 ② 违规使用钓饵者。 ③ 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者。
九 、裁判员:裁判员由贵州省钓鱼协会选聘。
十 、仲裁: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运动员对裁判的判罚提出质疑,可于当场比赛结束半小时内以书面申诉经领队签字送交仲裁委员会裁决,并交申诉费200元(胜诉退还) 。口头申诉一律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审裁决。
十一、报名及报到:
1、报名: 各参赛单位必须经各省、区、市钓鱼协会统一通过电话传真或手
机短信报名。报名日期:2015年6月1日-10日。
联系人:贵州省钓鱼协会平坝垂钓基地张小姐
电话(传真):0851-32286988 手机:15885093956 报名的同时应将报名费每队900元通过汇款汇至
贵州省平坝农村信用合作社高峰信用社,
户名:贵州省贵安新区高峰镇平坝农场茶厂
帐号:23410700 0120 11000179 02 未收刭参赛费报名无效。
2.、报到:各参赛队应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到贵州省平坝农场内贵州省钓鱼协会平坝垂钓基地报到。 参赛运动员应携带本人“积分信息卡”
报到,没有“积分信息卡”的选手可当场交费100元领取,比赛结束后若不需要可凭卡退回100元。 当天13:00-16:00运动员凭参赛证进入赛区试钓, 17:00在基地召开领队、裁判长联席会议。
十三、其他:
1、赛场自2015年6月20日起封闭,并补充投放鱼,不允许任何人垂钓。 2、比赛期间中歺及饮水由大会提供。外地选手住宿可由大会协助安排,费用自理。联系人:汤义功 电话:13608553255 3、2015年6月27日上午8:00检录抽签进场,8:30举行大赛开幕式,9:00比赛开始。
十四、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参加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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