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比赛项目:
、手竿(4.5米)钓混合鱼重量比赛(鲫鱼、鲤鱼、草鱼,鳊鱼,必须抄鱼)两场;每场90分钟。上午8点报到,8.30分抽签。【比赛是两场积分赛】 上午9点钟到10.30钟结束第一场比赛,11点钟到12点30钟第二场比赛,中午的盒饭自己定,每盒15元,下午自由活动,可以打牌,也可以水麻起。晚上颁奖和抽奖。这次聚餐的也参与抽奖哟。 十一、比赛规则: 1、参赛选手按报名顺序抽签分组。 2、参赛钓具自备,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项目限用4.5手竿一支(正负3cm);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杆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套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运动员必须手持钓竿手把垂钓。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 3、钓位一经确定,不得自行调换。如因意外情况影响比赛,可报告裁判员予以调整。比赛中欲离开钓位者,须经裁判员同意后方能离开,并须及时归位。 4、运动员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比赛,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 5、运动员必须挂立漂单漂正规抛竿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除浮漂外钓组上不得有其他可浮于水面的辅助装置。 6、不准使用对鱼类生存有害的饵料、添加物和虫饵;(禁用白色饵料、昆布丝、变态(动态)拉丝粉、水母胶、拉拉糊、果冻、膨胀剂、散炮、麻团,禁用第二次粘附饵) 7、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用钓组中任何部位不准粘带饵料下水。 8、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起竿,不得再放鱼入护。 9、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 10、每局比赛结束后,由分区裁判带领统一换位。 11、在比赛途中参赛人因故不能继续比赛,不得由他人替代其继续比赛。 12、文明垂钓,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比赛期间不得喧哗、互通信息,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须暂开为振动。 七、判罚条例 1、非比赛时间,有意使钓组、鱼护入水者,罚3分。 2、不随组统一换位者,罚3分。 4、竿线不符规定者,罚3分,须更正合格后方可参赛。 5、赛中鱼获掉在护外,抛竿后再拣鱼入护,罚5分。 6、赛中大声喧哗、互通信息者,罚3分。 7、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罚减最大一尾鱼并罚加该场成绩5分。 8、向池中泼水、扔饵料等东西的选手,罚5分。 9、使用本次比赛规则中禁止用的饵料者,有意作弊者、毁窝或做出其它干扰他人比赛行为者,取消比赛资格。 10、同裁判员争吵、扰乱赛场秩序者,取消比赛资格。 八、记分方法 1、每个赛区为一个计分区,采用倒记分制,即成绩越好,成绩分越少,如:每组成绩第1、2名分别获得成绩1、2分,以此类推。 2、个人总成绩名次,以每位运动员的各项成绩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个人总成绩分来排定,总成绩分少者名次列前,如总成绩分相同,第一副本分为混合鱼项目第一场重量成绩分,优者列前。; 3、鱼获为零者或因故弃权者,以人数最多的分区人数为其本场积分。。 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 2016,1,7日
重庆长江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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