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广汉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 德阳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 广汉市文体广电出版局 三水镇人民政府 成都尚胜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德阳钓鱼运动协会
冠名单位: 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
品牌合作伙伴: 威海世尚钓具有限公司 四川鱼浪鱼饵有限公司 四川鱼鹰鱼饵渔具有限公司 泸州赖族酒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丹丹调味品有限公司 四川蓝剑饮品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市钓鱼人钓具有限公司 成都金雪舞渔具有限公司 河北中岛心研钓具有限公司 浙江中西钓具有限公司
合作伙伴: 万强钓具有限公司 海南绿岛椰果食品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 四海钓鱼、快乐垂钓频道、四川省电视台、地方电视台。
网络媒体: 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快乐垂钓网、海峡钓鱼论坛、贵州钓鱼网、重庆钓鱼网、宜宾钓鱼网、户外钓鱼、新浪四川、腾讯、海峡等;
竞赛时间:2016年1月24日
竞赛地点: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竞训基地(德阳广汉市三水镇易家河坝)
报名资格:获得总决赛入围资格的运动员、被评为2015年度“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员、赞助企业选派运动员。
竞赛服务费:300元/人 运动员往返旅费及竞赛期间食宿自理,比赛当日中午由组委会提供参赛运动员盒饭每人一份,赛中提供瓶装饮用水。
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月8日09时起~2016年01月15日l8时止;
报 名 点: 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竞赛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16号 电 话:028-85510960 15102867513 联 系 人:赵 松 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成都武侯支行 帐 户 名:赵 松 账 号: 6217903100010106151 汇款后请联系赵松确认。 (各会员服务站统计各自的入围选手统一报到协会办公室,个人选手、获得2015SFC“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员和赞助品牌选派选手,直接报到协会办公室。报名需提供名字、会员卡号。) 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各地会员服务站
成都市天弓渔具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邓世强 电 话:13980772518 地 址:成都市红星路一段130号
宜宾市三千越甲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宋刘健 电 话:15181110808 15181110909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2号
遂宁市美仑美奂渔具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赵 刚 电 话:13208255999 地 址:遂宁市遂州北路51号
成都市金雪舞渔具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黄富贵 电 话:15308092389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精诚街6号
成都市西南门钓鱼协会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刘加富 电 话:13882189937 15308218241 地 址:双流县三强北路三段111号
德阳市钓鱼运动协会 联 系 人:兰国顺 电 话:0838-2593888 13548266813 地 址:德阳市体育场下北门内海斯特国际钓具
攀枝花市仁和区钓鱼运动协会 联 系 人:王 琪 电 话:18508121500 地 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岭路151号
内江市川友来渔具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宫克峰 电 话:13320706060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公园街321号甘泉寺路2号
大邑县垂论谭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张应贵 电 话:13518120101 地 址:大邑县垂论谭钓鱼俱乐部
眉山市东区钓具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孙建军 电 话:136-4813-7808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一环东路619号
新津县印象安西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徐学智 电 话:13540009896 地 址:新津县安西镇安西中学背面(107国道旁)
南充钓世界渔具超市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蒋朝辉 电 话:13778185988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76号
隆昌在水一方精品渔具行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何丹 电 话:13508052000、0832-3922800 地 址:四川省隆昌县青年路62号
洪雅县和平垂钓俱乐部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王进秋 电 话:18909036136 地 址:洪雅县伏钟镇将军乡
绵竹市欢欢渔具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吉庆欢 电 话:13981093972 地 址:绵竹市瑞祥路366号
简阳天弓渔具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李阳 电 话:13708266062 地 址:简阳市五友路125号
乐山乐钓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易国平 电 话:18981380099 地 址:乐山市凤凰路中段681号
泸州千竹渔具会员服务站 联 系 人:张寒月 电 话:18090871007 地 址:泸州龙马潭区锦绣路
比赛项目:(单场时间70分钟) 两场3.6m手竿钓对象鱼尾数赛 两场4.5m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
竞赛赛制: 四场积分赛制(倒积分)
奖励办法: 前32名 第一名:奖杯、证书、奖金30000元+价值10000元奖品 第二名:奖杯、证书、奖金10000元+价值10000元奖品 第三名:奖杯、证书、奖金6000元+价值10000元奖品 第四名:证书、奖金2000元+价值5000元奖品 第五名~第八名:证书、奖金800元+价值5000元奖品 第九名~十六名:证书、奖金400元+价值3000元奖品 第十七名~三十二名:价值1000元奖品
获得本次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将被授予“2015年度四川垂钓大师”荣誉称号。 注:获奖者需依法交税,其他奖品根据赞助情况另行公布,以上奖金、奖品组委会可根据报名及赞助情况予以调整。
报到和离会: 1、报到方法 报到时间:2016年01月23日上午 09:00至 13:00 报到地点:德阳广汉市三水镇易家河坝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竞训基地 联 系 人:赵松 注意事项:报到时,请运动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参赛积分卡,严禁冒名顶替;总决赛采用公饵进行比赛,相关赛事指定用品,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关注。 2、离会时间 2016年01月24日18时
比赛规则: 本比赛规程,按照2016年最新颁发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中国淡水池钓钓鱼竞赛规则》进行编制。 为保证比赛公平、有序的进行,保护运动员、钓鱼运动协会、赞助商及公众的权益,维护钓鱼运动的形象和声誉,现根据比赛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比赛规则: 一、赛场规范规定 1.1 本次比赛专门安排在报到日的下午,向所有参赛运动员提供1个小时的赛场试竿及效验钓组的开放时间,进场试钓的运动员须遵守钓场管理方临场的安排和管理。 1.2 运动员在竞赛日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卡按要求抽签确定分区和钓位。运动员在分区裁判员引导下统一列队参加完开赛仪式后,在分区裁判员引导下统一入场,对号入位。进入赛场后,运动员必须听从总裁判长或分区裁判长的口令,不得提前或延迟。 1.3 本比赛为指定用饵的比赛,运动员入场后将钓具放离钓位80厘米后,打开钓箱、渔护包和竿包等,自觉接受裁判的检查。 1.4 运动员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1.5 竿包、护包及指定用饵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将参赛卡放在身后的竿包或渔护包上。 1.6 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1.7 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抛竿方式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它运动员比赛。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 1.8 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它运动员。 1.9 比赛期间应在自己钓位上,有事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分区裁判长确认。 1.10 比赛期间运动员在赛场内禁止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1.11 任何时候运动员都应主动配合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1.12 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待计量成绩,未计量前无论有无鱼获不得将渔护提出水面。 1.13 每场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弃任何脏物。 1.14赛事组委会发放的比赛着装,运动员必须遵守穿戴。赛事组委会要求使用的钓具:指定钓竿、指定用漂、指定渔护,运动员必须遵守使用。 1.15 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它运动员、观众或其它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1.16 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指挥。
对违反上述赛场规范条例的运动员,将给予口头警告提醒纠正;对不及时予以纠正者,将给予黄牌警告处罚。对在本次赛事中被累积两张黄牌警告者,将给予加罚积分3分的处罚。
二、竞赛技术规则 2.1 手竿比赛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主线至漂尾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钩数不得超过2枚。 2.2 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效验钓组时间,线组不得入水;在赛前效验钓组时,线组不得带饵入水。 2.3 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抛竿和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一套钓具入水比赛。 2.4 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坚持自钓、自抄和自取的原则,并配合裁判员计量等工作。 2.5 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附着在钓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2.6 运动员鱼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2.7 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2.8 裁判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解鱼入护的鱼不得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应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计量时按强行入护的尾数,在鱼获中选取最重尾数的鱼扣除) 2.9 混合重量赛必须使用抄网抄鱼入护。运动员可在钓位区遛鱼,抄鱼时鱼体必须在抄鱼区。在非抄鱼区抄上来的鱼不得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应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计量时按强行入护的尾数,在鱼获中选取最重尾数的鱼扣除) 2.10 非组委会指定的有效鱼不得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应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计量时按强行入护的尾数,在鱼获中选取最重尾数的鱼扣除)
对违反上述竞赛技术规则条例的运动员,将给予加罚积分3分的处罚。
三、竞赛公平性规定 3.1 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3.2 本次比赛为指定用饵比赛,运动员统一使用赛事组委会提供的公饵,严禁使用其它非指定饵料、添加剂。运动员不得携带、夹带任何与饵料有关的物品进入赛场。 3.3 所有鱼获必须计量,不得将鱼获倒掉。 3.4 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对违反上述保障竞赛公平性规定条例的运动员,将给予红牌警告暨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四、破坏比赛秩序情节 4.1 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4.2 在指定用饵比赛中,违反运动员不得携带、夹带任何与饵料有关物品的规定,情节严重者。 4.3 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4.4 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4.5 因对技术官员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进而损害本比赛项目声誉,情节严重者。 4.6 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4.7 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运动员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者,将根据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或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做追加处罚。
其它事宜: 1、比赛期间选手如接受媒体采访,即视为同意组委会可以免费使用其接受采访时的肖像和影视资料。 2、本规程解释权归属赛事组委会。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竞赛服务中心 四川省钓鱼运动锦标赛组织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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