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APP
  • 客服
  • 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公众号(17钓鱼吧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极速登录

    登录 用户注册
  • 切换风格
    快捷导航
    钓友推荐: 注册会员 、 篇钓鱼技巧 、 个饵料秘方 、 条钓场信息,全部免费!
    查看详情

    不想多说捞。建号重来我爱重庆钓鱼网

     关闭 [复制链接]
    状元府第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3-1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渝北小李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3-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啥子了哟, 没搞明白
    风在路上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3-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站的角度不同,看见的问题也不一样!个人意见:有些东西认不得真,认真起来我们的鱼就不用钓了,因为在这里上网的人都是拖了无数鱼命的“刽子手”,大多数人都知道放生小鱼,爱护环境,不偷花白连,可见我们中的大多数钓友都是可爱的!各位版主也不必太计较,担心人人都去锚鱼!
    宰相肚里能撑船!守版也是性情中人,但感觉你处理这事也有冲动的成分,我不是不支持你哈!站到你的角度看:是没有规则不成方圆,好像是对的!
    但你们的条条款款的确好像款不到别个哟!如果有人人身攻击了,那就该挨了!
    没有人愿意趟这初浑水,就是论事发言的,可以说都是真正的爱网的朋友!如有得罪,请海涵!
    超级老肥牛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09-3-1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不用再讨论了。点点大的事情,双方都应该站在对方立场上来看事情。
    哥哥善解人衣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3-1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原帖由 超级老肥牛 于 2009-3-1 20:06 发表
    不用再讨论了。点点大的事情,双方都应该站在对方立场上来看事情。


    就是,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哪里都有它的游戏规则,我们在发帖和回帖的时候都应该多看一下别人的回帖,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大家都怀着一颗平常心就好多了,我们都是朋友噻。
    风在路上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3-1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我看到了肥牛哥的气度!赞一个!不错不错!其实我们大家心里都明白,最爱网的人是几个版主!赞一个!好样的!
    小衍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09-3-1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建议此贴关闭。。。。
    明之上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09-3-1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啥子了哟, 没搞明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重钓网APP|Archiver|重庆重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 渝ICP备14010070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202号 )

    Discuz! X3.4 Licensed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