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APP
  • 客服
  • 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公众号(17钓鱼吧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极速登录

    登录 用户注册
  • 切换风格
    快捷导航
    钓友推荐: 注册会员 、 篇钓鱼技巧 、 个饵料秘方 、 条钓场信息,全部免费!
    查看详情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版务建议〗灌水行为认定及处罚方案

    [复制链接]
    qianlon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3-19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处罚一下是可以的但是不要搞成死刑了这样不利于和谐
    超级老肥牛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09-3-19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太感谢了!论坛有您这种热心钓友,是重钓网的骄傲!
    哥哥善解人衣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3-19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你说得嘿好我支持,我觉得还是要有奖有惩才好哈,也不要太严啦噻,大家到这里来主要是好耍哟
    梦里清河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3-19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原帖由 qianlon 于 2009-3-19 23:08 发表
    处罚一下是可以的但是不要搞成死刑了这样不利于和谐
    这个处罚额度只是一个范围界定而已,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撒,假如有一个人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天天上来刷贴,随便你怎么处罚都不改,你说这种人该不该处极刑?
    我举这个例子并不是说一定就有这样的人存在,但是制定规范是一定要全面考虑的,这种理论上有可能发生的情况自然要考虑进去,所以这样设置一个幅度应该是科学的吧?
    如果不预先设置好一切有可能发生的情况的处理方案。等到发生了这样的情况才现制定规矩,岂不是有点屎涨了挖茅坑的感觉?显得管理很随意,也太失败了撒。

    [ 本帖最后由 临江仙 于 2009-3-19 23:22 编辑 ]
    梦里清河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3-19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原帖由 哥哥善解人衣 于 2009-3-19 23:13 发表
    你说得嘿好我支持,我觉得还是要有奖有惩才好哈,也不要太严啦噻,大家到这里来主要是好耍哟
    呵呵,歌迈要一句一句的唱撒,现在是在说灌水处罚问题,这不是还没来得及说奖励规定嘛。有罚,自然就应该有奖,具体的奖励规定我觉得好复杂好复杂哦,还没来得及弄,毕竟只有今天白天上班那点时间撒。
    不差鱼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3-1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工作压力大,怎么办?————上重钓网撒。
        生活压力大,怎么办?————上重钓网撒。
            没得鱼钓,怎么办嘛?------还是上重钓网撒。
           论与坛为主。渔乐为主。学习为主。看贴发帖为主撒。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QQ|重钓网APP|Archiver|重庆重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 渝ICP备14010070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202号 )

    Discuz! X3.4 Licensed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