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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急速抖动 于 2008-8-14 11:41 发表 长江、嘉陵江应该禁止淡水捕捞业。垂钓作为休闲的一种方式,应当视为一种城市文化,一道风景线保留。
原帖由 打鱼网 于 2008-8-14 11:24 发表 渔船还好西用网打。可有些渔船用电打,那才是真TM缺得连鱼籽鱼孙都整死。禁漁10年,就是一年就不得了老。
原帖由 zhongyi 于 2008-8-14 12:24 发表 我认为打鱼船是可以的,不能一刀切。打鱼船发的捕捞证上捕鱼工具和限捕鱼类及禁捕鱼时间是有规定的。只能怪拿纳税人钱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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