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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侃渔经] 我要控告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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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就钓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11-12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没收作案工具!呵呵
    阳光雨雨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09-11-12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说明工具不要随身携带
    爱摸夜螺蛳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11-12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这个故事说明了。。凡事都要讲道理。。讲道理者行天下。
    钓钝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11-1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哈哈,1516酒酒整多了。钓网上的回贴来了。
    哥哥善解人衣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11-12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男、女身上都随时带着作案工具[14]
    561516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11-12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4# 香山客 兄弟:今后出门把工具收好哈,不然要被控告……呵呵
    渔猎山水间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11-12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这个工具可是收不得的............
    zheng0855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11-12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该帖以前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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