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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钓网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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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舟侧伴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09-11-27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能逮到撞人的最好, 不能他自己也会受折磨的。
    枫叶飘飘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09-11-27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李哥是个好同志,助人为乐。
    交警应该查得出的。时间、地点、车子尾号、车型,一比对就晓得了。
    不晓得网内有没有交警的朋友,我想,对于他们来说很简单的。
    苏龙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11-27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这个是跑不脱的````````包着!
    山水先生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11-27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南充来自: 中国四川南充
    助人为乐,向你学习!
    站友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11-27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逮到起弄痛~~~~~~~~~~!
    寻山问水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11-27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肇事逃逸,问题严重。
    钓鱼者说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11-2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肇事逃逸...逮到起重罚!
    ...有知情的钓友请帮助!
    罗汉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9-11-27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跑不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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