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APP
  • 客服
  • 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公众号(17钓鱼吧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极速登录

    登录 用户注册
  • 切换风格
    快捷导航
    钓友推荐: 注册会员 、 篇钓鱼技巧 、 个饵料秘方 、 条钓场信息,全部免费!
    查看详情

    关于对“渝州宾馆”进行禁言三天的处罚决定!

    [复制链接]
    夏日寒风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0-2-1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没得规矩不成方圆
    单线双钩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0-2-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南充来自: 中国四川南充
    杀鸡儆猴?
    歪!惹不起——顶一火,闪!
    寒江钓客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0-2-1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哦货,屡教不改所
    钓剩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0-2-1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本帖最后由 钓剩 于 2010-2-2 10:37 编辑

    说的在理。。。。(回帖我也重编)

    但后面补充的话,实无法认同。不准做宣传、或适当的收取费用,可以事前明说,不能拿其它网站做比较,如果像其它网站以利为先的话,也没今天如此多的会员。
    当初会开放《商业塘信息》是因为大势所趋,因多数会员关注,不是对塘老板的施舍;当老板的心情我能理解,不管是您或其它,无疑是想增加本身产品的知名度,钓友需要这方面的信息,网站也需要借此吸引更多会员,如果因误会或不悦而排斥,实在是弊大于利。

    我与塘老板也不认识,不过感觉他是真心想做到与钓友互动,才发此言。无意冒犯,还请见谅!
    zhang123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0-2-1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没得规矩不成方圆
    阿福学钓鱼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0-2-1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该球jiba背时。。。。。。。。。。
    重钓网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10-2-1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说的在理。。。。但如未短讯告知过当事人,就做此决定,是不是太专制了点???

    网站是你开,规矩是你定,但有句话“不知者无罪”。。。。
    钓剩 发表于 2010-2-1 22:31

    说得很清楚,用了三次短信告知!
    另备注:就算不警告删除未经许可的商业宣传帖子,都是网站的内部事务,北京钓鱼网、海峡钓鱼网、中国钓鱼网等等网站进行钓场宣传都是需要广告费的,多则几万,少则几百。重庆晚报晨报打个广告也要广告费。他在重钓宣传我们没有收取广告费已经是相当支持,违反秩序就应该得到处罚。
    道理无需多说。
    langsongtao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0-2-1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渝洲宾馆?哪点的哦?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QQ|重钓网APP|Archiver|重庆重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 渝ICP备14010070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202号 )

    Discuz! X3.4 Licensed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