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长江老刘 于 2013-6-26 21:58 编辑
“荷韵杯”钓友联谊赛比赛通知
一、主办单位 巴南区荷韵生态园
. 二、协办单位
重庆钓鱼网 菜园坝长江渔具店
. 巴南区钓鱼协会
三、赞助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重庆钓鱼网 重庆钓鱼网俱乐部渔具超市 凤鸣山聚友渔具店 江北蓝杰渔具店
江北鱼无缺渔具店
人和双江渔具店
四、举办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4日下午16:00时前。 2、比赛时间:2013年7月5日。 2013年7月5日上午8.00时检录 8:30抽签
9:00—10:20 第一场比赛 10:50—12:10 第二场比赛 12:10—13:30 午餐、第三场抽签、进入钓位 13:30—14:50 第三场比赛 15:20—16:40 第四场比赛 16:40—17:00 成绩统计、发奖 3、竞赛地点:巴南区荷韵生态园
五、比赛项目 (一)手竿3.6米对象鱼尾数比赛(鲫鱼、鲤鱼、青鱼)
(二)手竿4.5米混养鱼重量比赛(花白鲢以外的所有鱼种)。
.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为3.6米对象鱼两场,4.5米混养鱼重量两场。(每场比赛80分钟)。 (二)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每场比赛重新抽定钓位号,换位时听从指挥统一换钓位。 (三)采用倒记分制,即成绩越好,成绩分越少。如:成绩第1、2名分别获的成绩分1、2分,以此类推。 (四)在每个比赛项目中,每位运动员的各场成绩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该比赛项目总成绩分,总成绩分少者领先,排定个人名次,如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先看单场分,以分小组为优胜者,再看总尾数,后看总重量)。如果全相同以抽签方式决定次。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录取前17名,颁发证书和奖金。 冠 军:奖金(报名费的30%)+证书 亚 军:奖金(报名费的20%)+证书 季 军:奖金(报名费的15%)+证书 第四名至第十名:奖金(报名费总额的21%平摊)+【长江渔具】赞助太平洋15米试用钓线二盘 第十一至十七名:奖金 (报名费总额的14%平摊)+【长江渔具】赞助太平洋15米试用钓线二盘
本次比赛荷韵生态园免收塘费,并免费提供高标准餐饮,故报名费不支出其他任何费用,全部用于发奖,以上奖金来源,按报名费总金额计算。 2、抽 奖: 本次比赛赞助物品全部用于抽奖,奖品如下: 重庆钓鱼网提供客友“钓鱼岛”16尺台钓竿一支、客友鱼护一个、客友浮漂一支、客友子线一盘、客友钓钩20包; 凤鸣山聚友渔具店提供(待定) 江北蓝杰渔具店提供(待定) 江北鱼无缺渔具店提供(待定) 人和双江渔具店提供台湾家人旗下“钓仙斋”去壳冬茅漂一套 3、其他赞助 本次比赛参赛者,均可获得重庆钓鱼网俱乐部渔具超市提供的带龙骨防汗握把缠带一条,荷韵生态园提供的原塘颗粒一袋。
. 八、参赛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并严格遵守本次比赛的规程、规则方可报名参赛。 2、参赛人员:不限。
. 九、报名办法: 1、报名费100元/人。 2、报名地点: (1) 重庆长江渔具 联系人:刘平 : 电话:13983779098
(2) 重钓网俱乐部 联系人:凯蓝 : 电话:15823319544 (3) 重庆鱼无缺渔具 联系人:吴庆 : 电话:13608331291
(4) 重庆江北大石坝蓝杰俱乐部 联系人 胖胖鱼 : 电话:15802361979
(5)凤鸣山聚友渔具店
联系人:睡狗,电话:15223333331
(6)人和双江渔具店
联系人:老虎鱼,电话:13452080058
(7)网上报名,直接在本通知后回复即可。 . 十、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比赛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 十一、裁判由【巴南区钓鱼协会】负责。
一、比赛规则: 1、参赛选手按报名顺序抽签分组。 2、钓具自备,鱼护不得低于2米长,否则不予参赛。钓对象鱼竿长3.6米,钓混合鱼竿长4.5米(二者线长皆不可超过竿长0.3米)。可准备同规格的备用竿一支,但备用竿不得同时下水。 3、钓位一经确定,不得自行调换。如因意外情况影响比赛,可报告裁判员予以调整。比赛中如离开钓位者,须经裁判员许可方能离开,并须及时归位。 4、限用无倒剌钩,钩数不得超过2枚。(只有一个钩尖的钩) 5、比赛一律使用粉饵,不准使用对鱼类生存有害的饵料、添加物和虫饵(如:拉拉糊、彭涨粉、太空粉、刮饵、麻团等)。 6、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用钓组中任何部位不准粘带饵料下水。 7、4.5米混养比赛项目鱼获必须使用抄网,不得飞鱼(抄网入水,抄鱼入护)。 8、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起竿,不得再放鱼入护。 9、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 10、每局比赛结束后,由分区裁判带领统一换位。 11、在比赛途中参赛人因故不能继续比赛,不得由他人替代其继续比赛。 12、文明垂钓,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比赛期间不得喧哗、互通信息,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须暂开为振动。 二、 判罚条例 1、非比赛时间,有意使钓组入水者,罚3分。 2、不随组统一换位者,罚3分。 3、抛竿不正2次以上、对相邻钓位选手造成影响者,罚3分。 4、竿线不符规定者,罚3分,须更正合格后方可参赛。 5、赛中鱼获掉在护外,等到下尾鱼入护后再拣,罚3分。 6、赛中如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者,罚3分。 7、越位取鱼者,该鱼获无效,并罚3分。 8、赛中大声喧哗、互通信息者,罚3分。 9、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该渔获无效,罚3分。 10、向池中泼水、扔东西的选手,罚3分。 11、赛前检查渔具发现藏鱼,赛中串鱼、串饵,赛后向投点投放刺激性物品毁窝或做出其它干扰他人比赛行为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12、同裁判员争吵、扰乱赛场秩序者,取消其本次比赛资格。 13、被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被责令其退出赛场。 三、申诉 如运动员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分钟内提出申诉,申诉时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胜诉则退还)。以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定。 四、 记分方法 1、钓对象鱼比赛按尾数排定每人每场组内积分,钓混合鱼比赛按重量排定每人每场组内积分,以每人全部4场总积分排定最终名次。 2、积分相同者,以单场最好名次靠前排例,在相同比总尾数; 3、鱼获为零者或因故弃权者,以最多一区的人数加1所得数字为其本场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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