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连晴高温,森林火险等级持续为橙色、红色预警状态,森林防火处于非常严峻时期,为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重点林区必须实行封山禁火。现通告如下: 一、封山禁火范围 全区所有重点林区,特别是古剑山森林公园(长田林区)、老瀛山自然保护区必须全面封山禁火。 二、封山禁火时间 从即日起至解除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橙色预警为止。 三、封山禁火要求 (一)封山禁火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火区内玩火、吸烟、野炊、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明火照明、烧荒、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秆、炼山造林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封山禁火期间,在林区入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或哨卡,严禁林区居民以外的人员擅自入山;林区严格控制车辆通行(驻林区车辆和公交车辆由相关单位按要求核发通行证),入山车辆和人员必须登记;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封山禁火期间,各街镇、林场要在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和关键位置安排巡山护林人员,24小时监控和巡查。 (四)封山禁火期间,驻林区建筑施工单位、农家乐、旅馆、山庄渡假村等必须歇业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解除封山禁火后方可恢复施工或营业。若业主私下营业或擅自施工,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森林防火报警电话:48662353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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