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APP
  • 客服
  • 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公众号(17钓鱼吧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极速登录

    登录 用户注册
  • 切换风格
    快捷导航
    钓友推荐: 注册会员 、 篇钓鱼技巧 、 个饵料秘方 、 条钓场信息,全部免费!
    查看详情

    封山禁火通告

    [复制链接]
    黄万金油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3-7-22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动推送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由于连晴高温,森林火险等级持续为橙色、红色预警状态,森林防火处于非常严峻时期,为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重点林区必须实行封山禁火。现通告如下:
    一、封山禁火范围
    全区所有重点林区,特别是古剑山森林公园(长田林区)、老瀛山自然保护区必须全面封山禁火。
    二、封山禁火时间
    从即日起至解除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橙色预警为止。
    三、封山禁火要求
    (一)封山禁火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火区内玩火、吸烟、野炊、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明火照明、烧荒、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秆、炼山造林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封山禁火期间,在林区入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或哨卡,严禁林区居民以外的人员擅自入山;林区严格控制车辆通行(驻林区车辆和公交车辆由相关单位按要求核发通行证),入山车辆和人员必须登记;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封山禁火期间,各街镇、林场要在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和关键位置安排巡山护林人员,24小时监控和巡查。
    (四)封山禁火期间,驻林区建筑施工单位、农家乐、旅馆、山庄渡假村等必须歇业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解除封山禁火后方可恢复施工或营业。若业主私下营业或擅自施工,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森林防火报警电话:48662353
                                                      重庆市綦江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3年7月18日


    蓝奔奔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3-7-2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沙发先坐起~
    大大好大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3-7-22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对头。。我今天上上都签字登记了的。。请各位上山时,别抽烟别用火哟~~~~
    果果兄弟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3-7-22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收到~~~~~~~~~~~~~~~~
    峡韵馨香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3-7-22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这样的高温天气,确实应该注意防火。
    渔猎山水间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3-7-22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资阳来自: 中国四川资阳
    晓得了。。。。。。。。。。
    mijun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13-7-22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晓得了。。。。。。。
    龙绍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13-7-22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晓得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重钓网APP|Archiver|重庆重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 渝ICP备14010070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202号 )

    Discuz! X3.4 Licensed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