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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超市里买鱼遭横祸 被鱼鳍刺伤脚获赔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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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来鱼巴适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8-12-24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动推送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女子超市里买鱼遭横祸 被鱼鳍刺伤脚获赔700元
    2008-12-24   出处: 福建网

    一些生鲜超市里卖鱼,售货员往往会把鱼往地面摔晕后再出售。然而,近日闽清池园的蒋小姐在买鱼时,竟因此被鱼的背鳍刺伤左脚,伤口达2厘米。经工商部门协调,超市22日最终赔偿700元给蒋小姐。

      13日上午,闽清县池园镇的蒋小姐前往一家大型生鲜超市买鱼。当她正在玻璃水槽选鱼时,左脚外侧突然一阵刺痛,身体不由自主摔倒在地。蒋小姐低头一瞧,袭击自己的是一条背鳍尖利的斑点鱼。原来一名超市工作人员杀鱼时将鱼往地面摔晕,不料超市地面太湿滑,导致斑点鱼在地面上“飞行”击中了蒋小姐,左脚当即血流不止。

      经医院诊断,鱼背鳍扎进竟达2厘米深。蒋小姐为此休息10多天,不仅工资拿不到,还要花去700元医药费。超市方面却只肯补偿300元。蒋小姐的亲属便向闽清县工商局投诉,要求超市方面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

      闽清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蒋小姐在超市购物时受伤,超市经营者理应承担主要责任。

      22日下午,超市负责人同意向蒋小姐赔偿现金700元。

    评分

    参与人数 2经验 +2 收起 理由
    户外喵喵喵 + 1 大鲫大鲤,今日喂鱼!
    谷麦喵喵喵 + 1 大鲫大鲤,今日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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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子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8-12-24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运气霉。。。。。。。[43] [43] [43]
    神钓侠侣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8-12-24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飞来横祸..............
    枫叶飘飘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08-12-24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霉运气,估计是做了坏事
    大足人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8-12-24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飞来横祸,运气霉[34] [34] [34]
    寒江钓客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8-12-24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塞翁失马,焉知祸福!
    渝瑜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8-12-24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飞来横祸..............
    玉郊农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08-12-24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日哟,霉起冬瓜灰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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