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渔区 县农业执法支队加强了 对辖区内河流域的巡逻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然而,偏偏有人顶风作案 8月6日
县农业执法支队联合土城镇人民政府、土城镇派出所工作人员组成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组,前往西溪河流域开展打击禁渔区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行动中联合执法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西溪河进行非法捕捞作业。
由于所处地点上岸口较多,执法组兵分两路进行堵截,在河岸边将该男子截住。
接到举报后,联合执法组立即赶到举报点,发现一男子正在河里捕鱼。
经询问,该男子姓田,是土城镇居民,家中还藏有非法捕捞渔具,执法组立即前往收缴。 执法人员将其带离现场,随后对他进行了询问。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田某对自己的非法捕捞行为也是供认不讳。
县农业执法支队大队长 张华平:
本次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和《重庆市实施渔业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立案查处 情节严重的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当天,联合执法队工作人员沿西溪河流域仔细查看是否设置非法捕捞渔具,收缴和销毁非法捕捞渔具58副。 执法人员还走访了西溪河流域沿线的企业和住户,挨家挨户宣传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及打击非法捕捞的相关法律知识。
据县农业执法支队队长刘忠平介绍,我县禁渔区为大宁河干流、巴岩子河、后溪河、西溪河、东溪河、柏杨河、汾水河、湾滩河等支流,禁渔区实行全年禁捕。
县农业执法支队队长刘忠平说: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一是在重要的河段 大规模开展宣传 教育活动 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 比如制警示牌制一批 宣传标语 二是加强河段的日常巡河检查 加强河段的日 常监管 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是和乡镇辖区派出所 一起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从而维护全县良好的渔业生态环境 小编提醒注 意
不管捕获物数量多少,但凡在禁渔期内使用法律禁止的电鱼、炸鱼、毒鱼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都涉嫌犯罪。
希望那些打算去捕鱼的人能吸取教训,能让自己躁动的心冷却下来,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为了几条鱼而锒铛入狱,不值得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人人有责。 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请立即报警。 报警电话110 县农业农村委举报电话51522326 5152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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