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自然水域禁捕的进程在行动中......!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关于召开渔业安全生产暨退捕转产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来自: 发布时间:2019-09-12 07:17 各区县(自治县)渔政管理(执法)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渔业安全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各区县退捕转产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进该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退捕转产工作任务。经农业农村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召开渔业安全生产暨退捕转产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各区县(自治县)渔政管理(执法)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渔业安全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各区县退捕转产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进该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退捕转产工作任务。经农业农村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召开渔业安全生产暨退捕转产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会议时间 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市农业农村委三楼多功能厅。 三、参加人员 1、市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 2、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 3、特邀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渝中区交通局分管领导1人参加会议; 4、请各区县(自治县)负责退捕禁捕工作科室负责人1人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请于9月23日下午逸安酒店报到(主城及近郊区县可于24日直接参加会议)。 四、会议安排 (一)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解读我市实施方案。 (二)已完成退捕工作的区县(自治县)就实施退捕转产工作的经验、做法及退捕后执法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交流发言;正在实施退捕工作的区县(自治县)就工作推进情况,特别是资金筹措、社保政策落实等进行交流发言;其他区县(自治县)就退捕工作的计划、完成时限等情况进行发言;无退捕任务的区县(自治县)就做好禁捕工作,落实执法监管工作措施进行发言。每个区县(自治县)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三)市农业农村委刘保国副主任讲话。 五、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自治县)于9月18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报市渔政处(发电子档),各区县(自治县)参会人员作好交流发言准备。 联系人:李兴明 电话:86716230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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