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锦标赛(团体赛)
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总决赛(个人赛)比赛的通知
各地市钓鱼协会、各会员服务站、钓鱼运动爱好者:
由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和新津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锦标赛(团体赛)、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总决赛(个人赛)的比赛,将在四川成都市新津县举办,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比赛时间:
2016年12月17日
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锦标赛(团体赛)
2016年12月18日
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总决赛(个人赛)
2、比赛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安西镇尚岛渔莊竞技钓场
3、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2016年12月12日,报满为此。
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锦标赛(团体赛)
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总决赛(个人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
新津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新津县文体广新局
成都新津水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尚胜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新津安西镇人民政府
新津县钓鱼运动协会
新津新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赞助单位
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
成都市钓鱼人钓具有限公司
(五)支持媒体
央视国际、央视第5套、湖南卫视快乐垂钓频道、四海钓鱼频道、职场渔乐圈栏目、
四川电视台公共频道、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共帐号平台、海峡钓鱼论坛,等。
(六)比赛时间
1、2016年12月17日,8:00-16:00
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锦标赛(团体赛)
2、2016年12月18日,8:00-16:30
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总决赛(个人赛)
(七)比赛地点
成都市新津县安西镇尚岛渔庄竞技钓场
(八) 参赛资格及人数
1、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锦标赛(团体赛)
凡年满16岁以上、身体健康的钓鱼运动爱好者,注册持有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参赛积分卡,均可通过以地方钓鱼协会或俱乐部名义组队参赛,
每队运动员4人。限报80支队伍。
锦标赛个人积分成绩排名前120位的选手,与在本年度俱乐部联赛、库钓冠军赛等协会赛事的优胜选手,共同获得总决赛入围参赛资格。
2、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总决赛(个人赛)
凡取得总决赛入围资格的参赛选手均可报名(入围资格认定:在2016年度省级比赛中,所有获得名次选手以及依次替补入围选手。
入围名单在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官方微信及网站上公示。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锦标赛前120位优胜选手 ),
限报320人。入围资格不做保留,以缴纳参赛服务费为准,报满即止。
(九)赛事服务费及报名
1、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锦标赛(12月17日)
竞赛服务费:800元/队;组委会提供比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其他交通食宿运动员自理。组委会提供参赛队伍队旗,以及比赛用饵料。
2、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总决赛(12月18日)
竞赛服务费:300元/人;组委会提供比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其他交通食宿运动员自理。
组委会提供总决赛参赛统一着装装备(衣、帽、鱼护由成都钓鱼人钓具有限公司提供;),(比赛用饵料由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提供)。
公饵内含:(开口料2包;狂道鲤1#;麝香鲫1包;狂道鲫2#;虹魔王1包;池上1包;拉丝粉4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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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决赛参赛选手同时获邀参加12月17日晚“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年度颁奖典礼”晚宴。
(十)报到地点及时间
报到地点:成都市新津县安西镇尚岛鱼莊
1、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锦标赛
时 间:2016年12月16日,13:00-17:00
2、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总决赛
时 间:
2016年12月16日,13:00-17:00
2016年12月17日,17:00-18:30
(十一)竞赛项目
3.6米手竿钓对象鱼数量赛;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
(十二) 竞赛办法
1、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锦标赛(团体赛)
团体赛,由每4名运动员组成一个队,大混抽签,参加四场倒积分制比赛(2场对象鱼数量赛、2场混合鱼重量赛,每场60分钟)。
参赛队四名队员个人成绩积分之和,即为团队成绩。积分少者,名次排前。积分相同时,以个人小积分为副本分。
2、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总决赛(个人赛)
个人赛,每位参赛选手参加四场倒积分制比赛(2场对象鱼数量赛、2场混合鱼重量赛,每场70分钟),四场比赛积分之和为个人参赛成绩。
积分少者,名次排前。积分相同时,以单场小积分为第一副本分,以对象鱼总成绩为第二副本分。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锦标赛(团体赛)
竞赛团体奖励方案:
冠军队 1名:奖金20000元 奖杯、证书、奖品
亚军队 1名:奖金10000元 奖杯、证书、奖品
季军队 1名:奖金5000元 奖杯、证书、奖品
第 4 – 8 名:奖金1600元 证书、奖品
第 9 –16 名:奖金800元 证书、奖品
参赛选手个人积分成绩第1至第120名选手(其中已获得入围资格选手的名额,可由后名次依次替补),获得2016 四川省钓鱼运动总决赛入围资格。
2、2016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总决赛(个人赛)
竞赛奖励方案:
冠军 1名:奖金30000元 奖杯、证书、奖品
亚军 1名:奖金12000元 奖杯、证书、奖品
季军 1名:奖金6000元 奖杯、证书、奖品
第 4 – 8 名:奖金1600元 证书、奖品
第 9 –16 名:奖金600元 证书、奖品
第 17–32 名:奖金300元 证书、奖品
第 33–48 名:证书、奖品
获得总决赛前8名选手将获得“2016 四川竞钓大师”荣誉称号及奖杯。
(十四)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十五)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获奖运动员的个人所得税,敬请选手自理。鉴于户外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方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意外事故风险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
(十六)其他事宜
本规程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主办方另行通知。
比赛规则
一、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处罚:
1、运动员须在比赛日早上7:30以前到达赛场,准时参加分区和钓位的抽签。运动员必须听从裁判员的统一口令指挥,参加开赛式及进入钓位。
2、 运动员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3、竿包、护包及指定用饵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将参赛卡放在身后的竿包或渔护包上。
4、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5、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抛竿方式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它运动员比赛。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
6、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它运动员。
7、比赛期间应在自己钓位上,有事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分区裁判长确认。
8、比赛期间运动员在赛场内禁止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9、 任何时候运动员都应主动配合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10、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待计量成绩,未计量前无论有无鱼获不得将渔护提出水面。
11、每场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弃任何脏物。
12、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它运动员、观众或其它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13、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指挥。
二、运动员违反下述条例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加罚积分3分:
1、手竿比赛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主线至漂尾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钩数不得超过2枚。
2、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效验钓组时间,线组不得入水;在赛前效验钓组时,线组不得带饵入水。
3、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抛竿和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一套钓具入水比赛。
4、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坚持自钓、自抄和自取的原则,并配合裁判员计量等工作。
5、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附着在钓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6、运动员鱼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7、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8、裁判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鱼护框的鱼不得入护。(若强行入护,计量时按强行入护的尾数,在鱼获中选取最重尾数的鱼扣除)
9、鱼获起鱼方式自选,运动员可在钓位区遛鱼,抄鱼时鱼体必须在抄鱼区。在非抄鱼区抄上来的鱼不得入护。(若强行入护,计量时按强行入护的尾数,在鱼获中选取最重尾数的鱼扣除)
10、非组委会指定的有效鱼不得入护。(若强行入护,计量时按强行入护的尾数,在鱼获中选取最重尾数的鱼扣除)
三、运动员违反下述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1、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2、本次比赛为公饵比赛,运动员不得携带、夹带其它任何饵料及饵料添加剂进入赛场。
3、所有鱼获必须计量,不得将鱼获倒掉。
4、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予上报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或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作处罚或者追加处罚:
1、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2、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3、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4、因对技术官员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进而损害本比赛项目声誉,情节严重者。
5、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6、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四川省钓鱼运动协会竞赛部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