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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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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忘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21-8-15 01:1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以后出门钓鱼还得带好称和尺子,不然一不小心就违法了
    只野钓青波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8-15 10:23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鱼鳅确实太武劣了。但其它小鱼丶小虾丶活饵,本来就是自古自然钓饵,你这一禁,似乎就只能素饵和商品饵了哦?还有就是最好把禁钓鱼种列个目录出来吧!不然一不小心就遭到起了
    ws游神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8-16 01:3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龙湖钓鱼人---1 发表于 2021-08-07 14:58
    看错了,规定还是2千克,此条本人拒绝接受,此规则纯属画蛇添足!

    不错你不接受,就罚你款,直到你服软为止
    ws游神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8-16 01:37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都是没得卵事干的哦
    ws游神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8-16 02:04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这是垂钓协会的规定还是政府规定,垂钓协会是个什么东西
    深蓝a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8-19 04:39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盛豆达斗 发表于 2021-08-07 16:56
    假如钓了一条10斤+的草鱼,根据第9条“可以留取单尾超2公斤的鱼一尾,其余鱼获放流”的规定是不违规的,但是处罚条款里,又明确规定:超出4公斤就要受到处罚,有点懵。

    只能切半条带走了。
    钓鱼人flxs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8-19 16:11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拍脑袋工程
    龙湖钓鱼人---1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9-7 15:51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这就是个屁,自己玩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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