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APP
  • 客服
  • 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公众号(17钓鱼吧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极速登录

    登录 用户注册
  • 切换风格
    快捷导航
    钓友推荐: 注册会员 、 篇钓鱼技巧 、 个饵料秘方 、 条钓场信息,全部免费!
    查看详情

    重磅丨市农业农村委发布《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

        [复制链接]
    龙湖钓鱼人---1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8-5 02:35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爱河万米行 发表于 2021-08-03 12:51
    你说得很正确,本来钓鱼休闲娱 乐一下,就是小事,还是让老百姓多点自由吧

    关键是国家对休闲垂钓已有定义、对野生鱼类影响也有定论,只是某些地方、部门、机构要显示一下存在感罢了!
    我是鲫鱼哥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8-5 19:3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这样就人性化多了嘛,可以双钩了
    我是鲫鱼哥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8-5 19:37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大渡口大汉 发表于 2021-07-22 23:18
    可以台钓了,总体来说还不错。最好是禁用鱼轮,比鱼获重量好管理。要不然你就备案登记,身份信息一查就搞定了。不要担心倚老卖老,诚信管三代。

    为什么要禁止渔轮?
    溪钓小也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21-8-5 19:51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大渡口大汉 发表于 2021-07-22 23:18
    可以台钓了,总体来说还不错。最好是禁用鱼轮,比鱼获重量好管理。要不然你就备案登记,身份信息一查就搞定了。不要担心倚老卖老,诚信管三代。

    应该禁台钓污染环境
    溪钓小也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21-8-5 19:55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菇凉哪里走 发表于 2021-07-23 00:48
    禁止使用带轮的竿最好

    禁止使用商品饵,小药污染环境,并且还产生白色垃圾。
    没事天天就钓鱼 社区微信达人 发表于 2021-8-5 21:0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不错,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爱河万米行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8-6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给重庆的钓友百姓们留点自由与乐趣吧。不要规定些把钓鱼人绑得紧紧的不合情理的条文好不好啊。钓鱼的历史已有几千年了,不要想一锤子买卖就扼住成千上百万人百姓的乐趣。,中央农村委都说了,休闲垂钓对于鱼类资源的影响非常有限。十年禁渔是禁商业性捕鱼,不禁休闲垂钓。在科学与权威面前。有必要非要规定些老百姓稍不注意就成违 法的的规定吗。老百姓就算某天运气好,多钓几条鱼,那也是给老百姓点小实惠,又不是腐败,百姓食用也有利健康,也不是坏事。更难得的是那可真钓者难得的开心,或许就是一个爱好钓鱼百姓一辈子经历中的愉快记忆。也许某个人不钓鱼或没时间钓鱼,但他的亲人朋友中一定也有爱好钓鱼的吧。既然休闲垂钓对渔业资源的影响极其有限,真的不要用严刑竣法来叼难钓鱼百姓的一点点爱好乐趣。人在做天在看,愿天下多善事,少些骂声,让社会和谐,百姓幸福满满。
    爱河万米行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8-6 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来自: 中国重庆
    落日长空dr5 发表于 2021-7-23 19:24
    整死要台。要不要还整个:使用药水、发效五谷,糟泊等污染水质进行打窝垂钓的,或交易钓获物数量较大的,按 ...

    休闲钓鱼本小事,几千年里没问题,如今却要上大刑,问君动了谁利益,皆是源于红眼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重钓网APP|Archiver|重庆重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 渝ICP备14010070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202号 )

    Discuz! X3.4 Licensed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